文化传承不会因字体变化而中断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09-07-0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隶书产生之际,也有人以保守的心态去看待这场变革,他们哀叹汉字不再象形

  ■张书岩

  近日,听到一些奇谈怪论,其中之一就是“只有繁体字才能继承传统文化”。

  对这个问题,已有文章作了全面论述。本文只就这个命题的逻辑性和由此想到的“隶变”问题谈一些感想。

  “只有繁体字才能继承传统文化。”“繁体字”是什么?这个命题成立吗?让我们来剖析一下。

  没有文字记录的东西,我们很难了解,因为我们心目中的传统文化实际是指有文字记录的关于我国社会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学艺术等方面内容的文明史。那么,这一切都是靠“繁体字”记录下来的吗?非也。

  稍有文字学常识的人都知道,汉字产生于大约5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晚期,而体系完整的汉字产生于约3600年前的夏商之交。那么,这几千年的汉字都叫“繁体字”吗?并不是。为了把问题说清,让我们简单回顾一下汉字演变的历史。

  汉字形体演变的历史首先可分两大阶段:古文字阶段和隶书楷书阶段(简称隶楷阶段)。从古文字到隶楷阶段,中间有几百年的过渡期,为了便于计算,可以汉代建立的公元前206年为界。而隶楷阶段又有一个复杂的发展过程。楷书阶段(按:此“楷书”指汉字形体发展的一个阶段,与书法的“行、楷、篆、隶、草”的“楷书”概念有区别)的开端,依权威说法可从南北朝开始的公元420年算起。照此计算,古文字阶段(从夏商之交算起)延续了1400年,隶楷阶段延续了2200年,而其中的楷书阶段延续了1600年。

  在整个汉字演变的历史中,汉字形体由繁趋简是一个客观的规律。在各种字体各自的发展过程中,总趋势仍然是简化。不过正规场合使用的汉字,存在一定的保守性,有时需要人为的推动。拿楷书阶段的发展过程来说,有许多简体字“修成正果”,成为正字。但也有不少难登大雅之堂,被称为“俗字”,于是“雅”与“俗”展开了较量。

  上世纪初,汉字改革运动兴起。到了上世纪50年代,新中国政府顺应汉字发展的趋势,本着“约定俗成”的原则,将一部分流行较广、形体较简的“俗字”扶正,称为“简化字”。为了不割断历史,特在字表中将简化字与被简化的字相对照。又为了便于称说,遂将被简化字称为“繁体字”。繁体字的数量有多少呢?《简化字总表》(1986年版)的第一、二表共收482个简化字和14个简化偏旁,对应503个繁体字和14个繁体偏旁。第三表是根据第二表的简化字和简化偏旁类推出的简化字,共1753个,对应1756个繁体字。三个表中的繁体字总共2259个。

  从上面的分析可知,繁体字的数量是2200多个,在编制《简化字总表》所依据的8000多个汉字中占1/4强,如果基数扩大,这个比例就更小。而且第三表类推出的1753个简化字没有新的简化成分,在繁简对应上是没有困难的。在我们所用的汉字中,更多的字没有经过简化,保持了楷书形成以来的面貌,它们被称为“传承字”。因此繁体字只是汉字历史长河中的一个小阶段内部的局部现象。

  通过上面对“繁体字是什么”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到,“只有繁体字才能继承传统文化”的命题是不能成立的。第一,繁体字所归属的楷书才产生1600年,那么1600年前(南北朝以前)的历史当然不会是繁体字记录的。第二,繁体字实质上只是楷书汉字中的一部分,它们是不可能记录楷书产生以来的全部传统文化的。

  当然,有人可能会说,不管怎样,总有2200多个汉字是新旧不同的,这样阅读古书的困难总是增加了吧?

  首先,客观地说,简化前后对识别汉字有影响的其实只有《简化字总表》一、二表的482个简化字和14个简化偏旁,学会了鸟、马,再看到鸟字边、马字边的字,难道会不认识吗?

  如果再进一步把这几百字的变化放到整个汉字演变的历史长河中去考察,那就更显得微不足道了。写到这里,我想到了“隶变”。

  什么是“隶变”?“隶变”就是汉字在由先秦古文字演变为隶书的过程中,由于字体变化而引起的形体变化。这种变化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体态变化。汉字的体态指汉字的整体形状、线条或笔画姿态,它是区分汉字字体的主要标志,也是划分汉字发展阶段的主要标准。二是结构变化。汉字的结构指汉字的组成方式和组成成分。

  汉字从古文字到隶书,首先在体态上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表现为:破圆为方,改曲为直,解散古文字形体,变线条为笔画,使汉字完全失去象形特点。隶变中汉字的体态变化使隶书成为汉字两大发展阶段的分水岭。在隶书体态的变化中,有一个重要现象,就是偏旁的特殊变化。一方面古文字的同一偏旁在隶书中有好几种写法,例如古文字的“ ”在隶楷汉字中分别写作“水(浆)”、“氵(河)”、“氺(泰)”;另一方面,古文字不同的偏旁到隶书中却混同了,例如隶书“秦、奉、奏、泰、春”五字的上部都是“ ”,而按照古文字结构,它们的上部各不相同,分别是:“ 、 、

  、 、 ”。

  伴随着隶书的体态变化,隶书在汉字的结构上还发生了一些特殊变化,主要表现为“省略”和“省并”。“省略”指省去原字一个组成部分,例如“香”字,《说文》小篆作“ ”,从黍从甘会意,而隶书作“香”,上部的“黍”省去“ ”,只剩下“禾”,下部的“甘”讹变为“日”。“省并”指将两个或几个部分合成为一个比较简单的部分,例如“年”字,《说文》:“ ,谷(穀)熟也。从禾,千声。”“年”以“禾”为义符,是因为“禾”可以泛指一切谷物,而“ ”最初的意义就是指谷熟。隶变中“千”与“禾”逐渐连为一体,最后变成了“年”,原来的结构完全看不出来了。

  隶变对汉字形体的改造是彻底的,而隶书产生前的先秦典籍显然是用古文字书写的。隶书产生之际,自然也有人以保守的心态去看待这场变革,他们哀叹汉字不再象形,太阳(日)变成了方的,火不像火,水也不像水了,完全失去了表意的依据。直至宋代,有一位叫张有的人写了《复古编》,希望大家都按“隶古定”(用古文字的结构写隶楷字形)的方式去写字。但是汉字不仅顺利地完成了这一次重要的变革,而且很好地完成了新旧交替,把记录传统文化的接力棒传送了下去。就在官方还在使用当时的正体字小篆时,民间和下层官吏已经在自觉地使用隶书了。近年来从秦墓、西汉墓中出土的大量先秦典籍,不正是这些“写手”用古隶抄写在竹简、木牍上的吗?当年被孔圣人翻断韦编(穿竹简的皮条)的用古文字书写的经书已化为灰烬,用隶书抄写的经典却在今天重见天日。而更多的典籍又用晚于隶书的楷书铸成铅字,印刷成册,并不断翻新,保留至今。由此可见,文化的传承,决不会因为字体的变化而中断。

  (作者为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研究员